保险信托就是将信托和人寿保险结合,以人寿保险为信托资产,以符合您自身的需要。家庭保障备用信托以匿名模式运作,由您作为保单持有人及信托成立人。
信托只会在您辞世保险赔偿给付后才生效。信托受托人作为保单受益人,会在辞世后立即办理保险索偿,以让您的亲人在获得遗嘱认证书或遗产认证前就得到即时资金以作日常周转。
信托只会在您辞世保险赔偿给付后才生效,因此除信托成立费以外,并无其他费用,以最低成本成立信托。
充分利用保险的杠杆及复息效应,以“零风险”扩大信托资产。
突破保险受益人的限制,可根据客户的意愿按时间和条件分配遗产作跨代传承,甚至未出世的第三代或以后。
当遇上不幸事故或意外,父母不能照顾子女时,也可以提供子女稳定生活所需的资金来源,财产避免他人整笔挪用或侵占。
受保人身故,受益人只需递交理赔申请书及提交保险公司所需证明文件便可,无需任何费用,亦无需经过遗嘱认证或遗产承办等程序。
避免将大额保单的身故赔偿金额发放予未成年受益人,以免监护人未有代为妥善管理资产影响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境外保险具有效减轻税负的功能,加上香港已取消了遗产税,拥有双重国籍的人士,以信托将财产的合法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有助于减轻继承人之遗产纳税。
属于设立信托框架的前期的草拟文件,内容包括阐述客户背景情况,设立信托的目的、准委托人和准受益人的国籍和税务居民身份、各类型资产情况,受益人分配安排,包括国籍、税务、预期时间表。若 然准委托人牵及复杂的家庭关系,更需要在正式申请开纳信托户口之前,充分咨询专业意见,确立客户真正需要的信托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