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可以作为遗产规划信托设立,其目的是提供有序和受控的家庭财富分配,由适合的受托人尽职谨慎地管理、运营并分配信托资产,避免繁杂和费时的遗嘱认证及降低争产风险,帮助家族以节税的方式转移財富。
委托人通过将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至受托人,将信托资产与委托人名下资产隔离,免于受到债权人索偿。只要设立信托的目的不是为了欺骗债权人,委托人不为自己保留不设限制撤销信托的权力,在资产转入信托后,便可实现非常重要的资产保护功能。另外,可以把后代的配偶指定为除外人士,除外人士将不能从信托得益。当受益人有离婚的风险可以暂停向该受益人分配。
个人拥有的资产通常根据遗嘱条款在身故后转移。如果资产在多个国家/地区持有,则可能需要在资产所在的每个国家/地区就遗嘱获得遗嘱认证。这可能是一个繁重、沉长且成本高昂的过程,可能会持续六个月到两年。此外,在清算遗产并将资产分配给死书的增承人之前,可能需要缴纳遗产税。如果此类资产是信托资产,则可以顺利地按照委托人的遗愿传承给后代。
受托人根据信托契约的条款持有信托财产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委托人可通过意愿书向受托人建议分配时点,金额及方式。受托人亦可以持有家族企业的股份,以实现家族企业股权的集中,确保家族企业传承有序、灵活、可估计。
在信托存续期间,在现行香港,新加坡,开曼群岛,泽西岛税务相关条例下,信托资产所产生的收益没有税务申报的义务。但在受益人收到分配时,将视乎个别受益人的税务居民身份有税务申报义务的可能,,为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实现最小合理纳税。
香港、新加坡,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的信托没有登记要求,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私人法律安排。受托人可豁免提交任何报告,从而确保了信托的高度保密性,无需供公众查阅。
国际上分成两种继承法类型,一种是允许立遗嘱人自由决定继承人,另一种则是有强制继承条款。实务上信托可以在信托契约中指定管辖信托的适用法,决定信托财产转移的有效性,通过在香港、开曼群岛、英属维关京群鸟、泽西岛和根西岛等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建立信托,通常会有反强制继承权条款,保证信托资产能够按照要委托人的意愿自由决定所希望的分配方案。
保障信托策划是以您的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为最终受益人,并且是您希望特别为他们的教育、生活费及医疗费设立的信托。
与此同时,亦透过家庭保障信托,保障您其他可能未受目前承继法保障的家庭成员,维护他们的利益。 您可订明某些特定条件,如到达成年年龄,获得大学学位或专业资格,同时订明支付的模式,让子女或孙辈符合这些条件后才能获得相关资产。
这样就可避免像大多数家长那样,将财产无条件赠予自己的子女,并以此视为唯一的方式。 对于照顾心智或身体残障而又不能自行照顾生活的亲属,您可能还想为监护人提供薪酬,或预计某些受益人会挥霍无度,无论该受益人是配偶或子女,家庭保障策划都是最佳选择。
高净值人士(HNWI) | 对于持有净资产高于价值超过100万美元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其主居所价值)的个人来说,设立信托可以降低财产税,并提供更好的财富传承。 |
财产种类繁多人 | 位于世界各地的不动产、业务、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的人可以通过设置信托来更好地管理并规划财产。 |
婚姻或家庭状况复杂的人 | 设立信托可以更好地保护你的家人和财产,并可以确保委托人所期望的财产分配计划。 |
年幼及年长家族成员 | 若家人尚年幼或没有足够能力管理财富,信托能为他们妥善管理信托资产。 |
考虑退休的人 | 一些私人信托类型(如私人信托)旨在帮助人们规划退休后的资金和日常开销,以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得以维持。 |
关注慈善事业的人 | 为慈善事业设立信托基金可以使得他们的捐赠变得更加合理、有效、可持续。 |
请注意,设立信托是一项复杂的法律问题,您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谘询专业律师或财务规划师,并评估您的财务状况、财产管理需求和继承规划目标来确定是否适合为您的财产设立信托。
1. | 资产隔离 | : | 根据普通法具有双重所有权(或称为分割所有权),即是承认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在普通法上的所有权和受益人在衡平法上的所有权,可实现财富有效隔离的目标,保障成立人的资产,免受债务或法律纠纷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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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产保护 | : | 避免管理不善的家庭成员浪费财富,并保护资产免遭不合理的索偿,破产和离婚诉讼,同时确保孩子们有足够的经济手段在不同时期面对逆境。 |
3. | 有效的资产传承 | : | 对比传统遗嘱,信托的传承程序更快捷可靠,避免执行公开遗嘱认证程序,也减少了花费在行政和法律程序上的时间,避免继承纠纷。 |
4. | 继任计划 | : | 根据意愿和资产分配时间和条件的灵活性选择受益人。 |
5. | 避免财产多重登记 | : | 国内民事信托需根据《信托登记管理办法》、《民法典》及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作出登记,并需通过信托公示才可以生效。香港根据普通法财产之关系经由信托契约订立,不被视为公开资料。 |
请注意,设立信托是一项复杂的法律问题,您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谘询专业律师或财务规划师,并评估您的财务状况、财产管理需求和继承规划目标来确定是否适合为您的财产设立信托。
信托基金富有弹性,客人可以成立简单的私人信托,满足基本需求,或者自订细项,以应付复杂的需要。
1. | 遗产(受益人)信托 | : | 这是最常见的信托类型,如已故香港第一船王许世勋家族信托,已故艺人沈殿霞均有成立受益人信托,将资产转移给信托并指定受益人。在受益人死亡之前,信托会管理和维护资产,并根据您的指示将资产分配给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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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慈善信托 | : | 在香港较著名的慈善信托,包括李嘉诚基金会、华懋慈善基金,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这些都是旨在资助慈善事业的信托基金。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可以支持委托人所关心的慈善事业或进行捐赠,以减少财产税。 |
3. | 生前信托 | : | 是一种在委托人无法独立管理自己的财产时使用的信托。通过成立生前信托,由受托人管理委托人的财产,以确保委托人的生活质量能够得到保障。 |
4. | 备用保险信托 | : | 保险信托是结合人寿保险和信托的金融商品,以保险为信托资产,并以保护受益人利益为目标,减少法律程序的成本和时间,并尽量避免遗产纠纷。 |
5. | 准移民信托 | : | 专为准备移民人士而设立的信托,用于管理和支配其在香港的资产。这包括在香港的房产、股票、存款和其他物品等,以尽可能地减少财产税和其他税费的成本。 |
请注意,设立信托是一项复杂的法律问题,您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谘询专业律师或财务规划师,并评估您的财务状况、财产管理需求和继承规划目标来确定是否适合为您的财产设立信托。
1. | 税务问题 | : | 信托的税务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因为涉及到财产转让、遗产税等方面,因此建议在设立信托时谘询专业的税务规划师或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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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益人冲突 | : | 如果信托涉及多个受益人,特别是受益人合法权益不一致的情况下,可能会存在冲突。因此,在成立信托时,建议尽可能规划清楚,以避免未来的冲突。 |
3. | 财产转移问题 | : | 将财产转移给信托时,需要确保准确描述财产,并遵守税法和财产法规定的要求。 |
4. | 执行问题 | : | 如果管理人不遵守信托条款,或管理人或受益人现实状况出现变化,都可能会出现执行问题。因此,信托文件需要明确规定执行条款并及时更新信托文件。 |
5. | 成本问题 | : | 成立信托和维护信托的成本可能很高。因此,建议在设立信托前应考虑所有成本,并评估是否有必要设立信托。 |
鉴于上述问题,设立信托前需要认真评估其利弊,确保理解信托的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复杂性,并征询专业人士的建议。
信托是一种法律安排,可以管理资产,但是依然可以保留控制权。
具体来说,当您将资产放入信托时,资产就属于信托基金,由信托受托人代表您进行管理和运营。但是,您可以指定受托人或信托管理人运营资产的方式和方向,并制定信托条款来确保您对资产控制权的保留和控制。
将家族财富承传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选择合适的方法和策略,以确保财富在家族内得以长期保持和维护。以下是承传家族财富的几种方法:
1. | 撰写遗嘱 | : | 通过遗嘱,家族的财产可以直接准确地由父母遗赠给他们的孩子。这种方法可以确保家族财产的平滑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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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托规划 | : | 信托是另一种广泛使用的财富传承方法,可以帮助管理家族财产,确保继承人按照您的愿望行事。这种方法可以保护家族财产免受税务和其他风险的影响。 |
3. | 保险 | : | 通过购买保险,可以保护家族成员的财产价值和身体健康,减少匆忙决策的风险。 |
4. | 与子女开放对话 | : | 与子女的开放对话可以帮助您了解他们的兴趣和爱好,并确定如何分配资产和财富。这也可以帮助促进家族和谐和团队合作。 |
5. | 慈善捐赠 | : | 通过慈善捐赠,家族可以把部分财富转移给有需要的社会机构或设立慈善基金会来表达家族价值观并为社会作出贡献。 |
家族信托可以作为遗产规划信托设立,其目的是提供有序和受控的家庭财富分配,以帮助确保您的财富以节税的方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