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
不论是大型上市公司、中小企业(SME)或私营的企业,企业董事负有信托责任,⾼级管理⼈员则有履⾏合规管理的责任。若董事及⾼级管理⼈员在履⾏其管理职责及处理公司事务时,因无意犯下的错误或疏忽⽽导致面临相关管理责任赔偿,提出索偿的第三者包括股东、政府机构、雇员、债权⼈、竞争对⼿及客⼾等提出索偿,董事及⾼级管理⼈员都无可避免地需要由承担直接的法律责任,包括出庭应讯、抗辩和协助监管机构调查,导致的法律费⽤可能非常庞大 。
于 2012 年 4 ⽉ 1 ⽇企业管治守则正式规定香港上市公司应就其董事可能会⾯对的法律⾏动投保董监事及⾼级管理⼈员责任保险。⼀份周全的董事及⾼级管理⼈员责任保险⼗分重要,保障董事会及管理层因监督上市或非上市公司⽽导致的个⼈财务损失。
富饶家办为各类型企业提供⼀系列董事及⾼级管理⼈员责任保险咨询方案。让董事和⾼级管理⼈员能够专⼼处理公司的事务,亦无须担⼼或因应付漫长的法律诉讼⽽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