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取消使用雇主的强制性公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安排。雇员于此日期后受雇并遭遣散费,雇主需要按《雇佣条例》应付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不能以雇主强制性公积金强制性的供款部份抵消,以改善雇员的退休保障。
即是雇主可使用其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雇员的遣散费/长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