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 < 稅務條例 > 第51C條,每名在香港經營某行業、專業或業務的人,須就其入息及開支以英文或 中文備存足夠的紀錄,以便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的應評稅利潤能易於定,並須在 該紀錄所開乎的交易、作為或營運完結後,將該紀錄保留為期最少7年。
根據香港 < 公司條例> 第622章第122條,香港有限公司需要委任執業會計師進行年度審計及提交由執業會計師簽署的審計報告。
根據香港 < 公司法例> 第622章規定,香港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委任公司秘書,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責任。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其完善的法律制度、簡單的稅制、低稅率,是通往全球經貿的平台,世界國地的都因在香港設立公司而受惠。
1. | 資產隔離 | : | 根據普通法具有雙重所有權(或稱為分割所有權),即是承認受託人對信託財產享有在普通法上的所有權和受益人在衡平法上的所有權,可實現財富有效隔離的目標,保障成立人的資產,免受債務或法律糾紛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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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產保護 | : | 避免管理不善的家庭成員浪費財富,並保護資產免遭不合理的索償,破產和離婚訴訟,同時確保孩子們有足夠的經濟手段在不同時期面對逆境。 |
3. | 有效的資產傳承 | : | 對比傳統遺囑,信託的傳承程序更快捷可靠,避免執行公開遺囑認證程序,也減少了花費在行政和法律程序上的時間,避免繼承糾紛。 |
4. | 繼任計劃 | : | 根據意願和資產分配時間和條件的靈活性選擇受益人。 |
5. | 避免財產多重登記 | : | 國內民事信託需根據《信託登記管理辦法》、《民法典》及信託財產登記制度作出登記,並需通過信託公示才可以生效。香港根據普通法財產之關係經由信託契約訂立,不被視為公開資料。 |
1. | 稅務問題 | : | 信託的稅務問題是非常複雜的,因為涉及到財產轉讓、遺產稅等方面,因此建議在設立信託時諮詢專業的稅務規劃師或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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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益人衝突 | : | 如果信託涉及多個受益人,特別是受益人合法權益不一致的情況下,可能會存在衝突。因此,在成立信託時,建議盡可能規劃清楚,以避免未來的衝突。 |
3. | 財產轉移問題 | : | 將財產轉移給信託時,需要確保準確描述財產,並遵守稅法和財產法規定的要求。 |
4. | 執行問題 | : | 如果管理人不遵守信託條款,或管理人或受益人現實狀況出現變化,都可能會出現執行問題。因此,信託文件需要明確規定執行條款並及時更新信託文件。 |
5. | 成本問題 | : | 成立信託和維護信託的成本可能很高。因此,建議在設立信託前應考慮所有成本,並評估是否有必要設立信託。 |
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可以管理資產,但是依然可以保留控制權。
具體來說,當您將資產放入信託時,資產就屬於信託基金,由信託受託人代表您進行管理和運營。但是,您可以指定受託人或信託管理人運營資產的方式和方向,並制定信託條款來確保您對資產控制權的保留和控制。
將家族財富承傳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涉及到選擇合適的方法和策略,以確保財富在家族內得以長期保持和維護。以下是承傳家族財富的幾種方法:
1. | 撰寫遺囑 | : | 通過遺囑,家族的財產可以直接準確地由父母遺贈給他們的孩子。這種方法可以確保家族財產的平滑過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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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託規劃 | : | 信託是另一種廣泛使用的財富傳承方法,可以幫助管理家族財產,確保繼承人按照您的願望行事。這種方法可以保護家族財產免受稅務和其他風險的影響。 |
3. | 保險 | : | 通過購買保險,可以保護家族成員的財產價值和身體健康,減少匆忙決策的風險。 |
4. | 與子女開放對話 | : | 與子女的開放對話可以幫助您了解他們的興趣和愛好,並確定如何分配資產和財富。這也可以幫助促進家族和諧和團隊合作。 |
5. | 慈善捐贈 | : | 通過慈善捐贈,家族可以把部分財富轉移給有需要的社會機構或設立慈善基金會來表達家族價值觀並為社會作出貢獻。 |
高淨值人士(HNWI) | 對於持有淨資產高於價值超過100萬美元的金融資產(不包括其主居所價值)的個人來說,設立信託可以降低財產稅,並提供更好的財富傳承。 |
財產種類繁多人 | 位於世界各地的不動產、業務、金融投資,知識產權等的人可以通過設置信託來更好地管理並規劃財產。 |
婚姻或家庭狀況復雜的人 | 設立信託可以更好地保護你的家人和財產,並可以確保委托人所期望的財產分配計劃。 |
年幼及年長家族成員 | 若家人尚年幼或沒有足夠能力管理財富,信託能為他們妥善管理信託資產。 |
考慮退休的人 | 一些私人信託類型(如私人信託)旨在幫助人們規劃退休後的資金和日常開銷,以確保他們的生活水平得以維持。 |
關注慈善事業的人 | 為慈善事業設立信託基金可以使得他們的捐贈變得更加合理、有效、可持續。 |